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

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朗读

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
李希圣朗读
()

猜你喜欢

远望云山隔秋水,近看古木拥陂陀。居然相对六君子,正直特立无偏颇。

()
徐兆玮

海蜃楼台变幻多,桐华消息易传讹。敛身艳笑惊钗燕,入骨愁丝缚茧蛾。

镇日天台春有主,小风古井水无波。灯窗同听潇潇雨,还想吴音一阕歌。

()

蜗舍嗟芜没,孤城乱定初。

篱根留弊履,屋角得残书。

()
韩雍

客里逢秋感已深,可堪秋夜对秋霖。江湖未遂希文志,丘壑空悬永叔心。

云压戍楼迷画角,风传警枕乱清砧。谁怜怀国思乡处,无限愁肠自苦吟。

()
萧劳

话到劫灰宁忍闻,交游瞥眼死生分。峰从别后重招我,花再开时不见君。

空对低云堕双泪,更无宿草认孤坟。魂留应傍佳山水,酹酒哦诗向夕曛。

()

材资合黄阁,器业偃朱轓。教府依模范,枢庭验讨论。

成梁繄杜预,障水幸王尊。二纪朋僚旧,追怀恸寝门。

()